从上述思路中我们能看出房地产税改革的路径,就是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会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
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是,房地产税开征之后,税收负担会不会增加?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会影响税负结构,引导利益相关者的预期,优化设计后会产生一定的正面效应。一方面可以将以往开征的多种间接税负担并入房地产税税种,减少大多数老百姓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作为直接税,房地产税的税负不能轻易转嫁给别人。
在为大多数老百姓减负这一观点上,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赞同。他认为,房地产税开征将会对整个房地产税收体系作出调整,最终目的是降低居民税负。
重庆、上海开征房产税的试点情况,也可为这个答案提供一定佐证。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始房产税征收。从实施方案看,在上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的,给予免税;在重庆,纳税人在房产税征收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这些规定,实际上将大部分的老百姓“排除”出了缴税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