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细则,其中提到“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需要实现抵押权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另外完善抵押物处置措施,确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承贷银行能顺利实现抵押权。”
21世纪宏观研究院经过调研发现,有省份已经出现过多起上述抵押贷款风险案例,风险发生后,抵押物在市场上很难变现,对金融机构来说是“烫手的山芋”。此次细则发布后,对金融机构来说风险减少,或许也能相对提高其发放此类贷款的积极性。
第四,在2015年末,时隔24年,中央再次出台全面指导农垦改革发展的专门文件,对新时期重塑农业“国家队”做顶层设计。农垦也被称为计划经济最后的堡垒,同时拥有丰富的资源,其5.4亿亩土地资源和超过1万亿的国有企业资产,正待改革更大可能的释放价值。2015年被称为我国农垦改革元年,2016年,系列改革措施将会落地。
三、价格改革:粮食价格市场化
2015年,对农民影响最为直接的,恐怕是粮食价格改革了,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价不分离”,完善市场化的定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