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与丈夫同为再婚人士。婚前双方分别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两个月前双方登记结婚后,朱女士搬进了男方的住房。目前,朱女士想购买一套住房留给年幼的儿子,但是为了以后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她想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产权。但是由于现任丈夫觉得双方都在一起了,所有的资产都应该共同拥有。因此朱女士很为难。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让自己出钱购买的房子拥有独立产权?
法律专业人士唐胜利:按照现有法律,如果没有签订财产划分协议或者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资产一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朱女士的丈夫不同意协议划分财产。儿子又未成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朱女士可用娘家父母的名义购买房产,同时要求娘家父母写下该房产的继承人为朱女士的儿子,继承时间为成年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