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发展史表明,人口自由流动是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劳动生产率、繁荣经济的最有效途径;人口和经济产出向少数大城市集中是城镇化的基本规律。实践证明,试图通过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严格控制大城市尤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既违背城镇化的客观规律,也不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保持大城市活力,缓解老龄化难题,实现大城市的持续繁荣与发展。事实上,在实行居住证制度,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作用越来越小的情况下,我国大城市(人口100万至500万)和特大城市(人口500万至1000万)的数量和人口得到快速上升,由1978年的29座激增至2010年的140座,超大城市(人口1000万以上)也由零猛增至6座,京沪穗深人口规划目标屡屡提前突破。这些都证明,靠行政手段难以控制大城市人口规模。唯有发展卫星城市和城市群,才能有效缓解大城市人口激增、房价持续上涨的压力。
从住房供给看,房地产是中国最大的实体经济,不仅对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具有巨大的拉动作用,而且还是中央政府货币的蓄水池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而成为消费的需求源头和投资的落实点。于是,在经济景气时,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和土地出让金,把卖地造房作为地方经济的重要抓手,借助投融资平台致力于房地产开发,导致二、三、四、五线城市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可这些城市的人口和资金却处于流失状态,加大了住房的供求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