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除扩大单身居民的保障范围外,家庭年收入4—5万元的人群也被纳入了保障,而此前只有家庭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才属于保障范围。
补贴标准 人均20平方米面积 18元/平方米补贴
除保障人群范围扩大以外,新的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也较此前有所提高。《办法》提出,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元/平方米,而此前的标准中最高能拿到的补贴是14元/平方米。准入条件和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成都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不过新的补贴标准同时还有发放比例的规定。《办法》明确,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100%。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年收入4万元以下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下的成年孤儿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70%。其他保障对象发放比例为30%。
具体的补贴金额怎么算?按照《办法》公示:补贴金额=(20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保障人数×发放比例。相关负责人举例说,一户3口之家的无房低保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其每月补贴金额为:(20平方米-0平方米)×18元/平方米×3人×100%=1080元。
与此同时,《办法》中还特别提到,申请70%、100%发放比例的申请对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能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的30%(具体参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明确,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