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去库存措施应理性有度
近期楼市的状况得到了各方关注。据报道,当前各地去库存的行动中,财税、金融政策成为地方政府的常用手段,一些地区实行了“公积金新政”,如推进异地贷款、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放宽提取条件等,另一些城市则选择给予购房者补贴。
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过于严格、程序繁杂等问题,的确应该改革。各地的很多公积金新政基本上都是朝正确方向迈进的步伐。比如福建省采取的做法,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这样做既可以优化公积金制度,又可给弱势群体以实惠,从而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措施。
一些地方实行的新政,如减少税费和手续费,降低购房交易成本等,总体上也是积极的,只要这种减税、减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且保证对不同购房者的公平,而不是偏袒某些企业或购房者。在此过程中,有一些地方还精简了行政程序。如江西省在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就符合依法治费和改变政府职能、便民利民的宗旨。
放宽购房、贷款条件等措施,也都意味着对过去的过于强制性的行政性限制的松绑,相当于复归于市场化的逻辑,符合改革的大方向。
目前各地在房贷政策和公积金提取方面的这些各种各样的改革,虽然目前也许有刺激楼市的现实考虑,但如果依法依程序推进,就的确是值得支持的,有利于楼市在新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但是,这些行政、财税、金融政策的调整,也应该注意要理性、合法、有度。比如说,一些地方政府实行的以地方财政来补贴购房者所支付的税费,甚至直接给予购房者现金补贴的做法,其正确性就有待探讨。媒体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已有60多个城市直接补贴购房者,且大多为三四线城市,各地出台的补贴方案也各式各样。购房是市场行为,是发生于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私人民事行为,而政府财政属于公共领域,要为公共利益服务,所以以财政来补贴购房者明显不符合财政收入的用途,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也会造成不公正,因为政府财政不能只投向政府选定的某类群体。所以,这些政府措施的合法性,必须得到严谨的审视,错误的补贴应当得到纠正。
从更宽泛的角度来看,因为市场本身是变动莫测的,政府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备的,所以出于尊重经济规律的考虑,对市场的行政性干预必须从一开始就谨防过度。由于行政干预总是要回应市场的变化,这就有可能产生滞后效应,其结果往往会是加大波动周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最近几年里,在中国的调控实践中,的确存在着调控过度的情况。比如说,当楼市过热、价格上涨过快时,过于急促地出台过于严厉的限制措施;而当楼市状况发生逆转,地方政府感觉需要以刺激来“救市”时,又走到另一个极端,甚至直接以财税收入来补贴购房者。像这样的大起大落,很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理性的培育。为了楼市的合理发展,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必须得到厘清,政府的调控行为必须首先合法,其次理性、有度。(21世纪经济报道)
贾康:楼市去库存要分城施策 一线城市房价快涨应抑制
“2016年中国经济可能出现阶段性探底,之后有望企稳。房地产去库存要区别对待,必须抑制一线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3月2日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房地产调控因城施政的方向非常明确,从全局来看,中国应该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且房地产去库存也是主要任务。但是,个别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也应出台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楼市去库存要区别对待
每年的全国两会,房地产市场都是关注的热点。在今年供给侧改革中,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最为密集。春节前后,短短20余天里,央行、财政部等10多个部委,以及广东、河北等多地相继出台了重磅措施,全力出手楼市去库存。
“楼市去库存一定要区别对待,比如三、四线城市要去库存,但也不是千篇一律,而是要根据不同城市做具体方案设计,同时手段上要多样化。”贾康说,目前房地产市场分化严重,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应加大供给,抑制过快上涨。同时,还应统筹楼市顶层制度的设计,逐步建立起来包括税制改革在内的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贾康还认为,在房地产去库存政策中,契税调整只是辅助工具,除了税以外,还需要信贷方面的配套政策,以及产品供给形式方面的优化,比如公租房可以和去库存结合,二手房市场也可以和去库存联动。
对于一线城市房价近期暴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总裁梅兴保也给出自己的看法。他表示,从全局来看,中国应该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且房地产去库存也是主要任务。但是,个别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也应出台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梅兴保表示,对于北京、上海、深圳这类人口净流入以及经济活力强的特大城市,应该严格实施调控措施,适度去杠杆。各种财税优惠政策适用于广大的非一线城市。他同时表示,农村房地产建设应该纳入国家房地产整个体系之中,统筹研究考虑。并且,在引导农民进入城市的“新市民”政策措施上,加强产业规划和培育,以便让农民进城务工有去处,真正落地生根。
2016年经济可能出现阶段性探底
除了房地产,对于2016年的经济走势,贾康也有独到的看法。
3月2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王国庆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王国庆对中国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表示“肯定”,并充满信心。
“全国政协委员当中很多这方面的专家,如果你去采访他们的话,他们对这一问肯定会有更专业、更具体、更详细的有见地的回答。”王国庆说。
作为知名经济专家,贾康回答记者提问时恰好回应了这个问题。贾康表示,今年经济形势有令人担心的地方,市场预期不好,但不能极端化,经济生活中还是存在不少亮点,在现有的稳增长措施和一些必要的调节下,预计2016年经济可能出现阶段性探底。
贾康认为,经济探底之后希望能企稳,但这要继续努力。他认为,十三五期间,6.52%是年均增长速度必须托住的底。
“我们可接受的增长区间是6.5%以上,但突破7%有难度。现在屡次出手的降息降准政策,加上发改委批出的那么多工程包,还要结合今年继续出台的提高赤字率、稳增长措施,若处理得好,今年经济阶段性探底是能看到的。”贾康说。(环球网)
叶檀:楼市去库存农民工能成为主体吗?
今年的全国两会,楼市去库存是个热点话题。最近有观点认为,要让农民工为城镇商品房去库存主体,这在实践上行得通吗?
身边朋友老家在农村的基本上已经给父母在县城买了房子,如果孩子在外打工,基本是在当地的城镇买房,否则娶不上媳妇。
3月2日媒体报道了做配送员的农民工魏康林的重庆购房故事,“在城里买房家里帮不上什么忙。这些年在外面打工也攒下了几万块钱,如果在重庆市区买房,按每平方米7000元、7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总价接近50万元,首付三成需15万元,贷款35万元、期限30年,月供2000元左右”,“我现在不仅首付还差一半,月供还要花掉每月收入的一半,还不算装修。”配送员“铆足了劲”干月收入至多5000元,没有“五险一金”,刨除房租、吃饭、抽烟和日常开 销,不算应酬,能支配的也就2000多元。如果在城市购房,相当于一辈子为房地产打工。
很多人说,到县城购房,有每平方米3000~4000元的房子,问题是,到县城打工哪有月薪4000以上的呢?还贷能力同步降低,仍然是房奴。在大城市打工的还是住不上新房,把开发商的库存变成了农民工朋友的库存。
去库存去到农民工身上,不大地道。从户籍上说,中国有城镇与农村人口的划分,但对于富裕群体来说,户口完全不是问题,他们根本不需要附带在户口上那份“贫瘠”的保障。而现在还没有在城镇购房的,基本属于收入比较低的人群。如果由政府补贴,有多少钱可补?
目前,山西、山东、甘肃等省已明确出台政策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如山东将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物业费补贴等政策,以使其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
2月底,安徽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应当给予其奖励,在村民购买当地城镇住房时一次性发放给村民。但是,退出后,还将奖励的资金集中管理,在村民购买当地城镇住房时一次性发放,这相当于购房质押金,是对资金使用权的限制。
第一代农民工朋友是牺牲最大的一代。来自国家统计局的2014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全国共有农民工2.74亿人,40岁以上的农民工达1.2亿人,占中国农民工的43.8%,差不多占半壁江山。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超过4600万人,比重达17.1%。农民工平均年龄已由2010年的35.5岁上升到2014年的38.3岁。
50岁以上老一代农民工定居在打工城市的少之又少。根据中山大学社会学调查,基本上他们的积蓄有三个流向,一是孩子教育,二是看病,三是养老,包括在老家造房子为未来养老做准备,在城市购房主要是为了下一代。他们积蓄不多,有限的积蓄必须用于刀刃上,无法承担购房成本和城市居住成本。
农村宅基地与承包地成为原始积累,仅限于少数人,比如某些村干部成为亿元户。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工业未深入,宅基地、承包地不可能资本化,就是资本化也是次贷,因为最终没人买单。
未来是人口城镇化的时代。2016年2月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到2020年再转移1亿农业人口。中国未来会不会有上亿贫困阶层进城?如果打去库存的主意打到农民头上,完全有可能。
目前要做的是,让拥有固定职业与住所的农民工在职业所在地落户,避免未来土地资源的进一步浪费,同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农民工朋友安居乐业,这样不必政府鼓励,也有很多成为中等收入人群的朋友在工作所在地购房落户。谁不想全家团聚,谁不想安居乐业啊。
房价上涨时,农民工购房可以享受红利,现在购房风险加大,尤其在库存量高的三四线城市,购房风险大升而收益不多,让农民工去库存,真的不太靠谱。(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