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7:购买回迁房
提取条件:旧城改造中签有回迁协议的职工,如新旧住房有差价,需要职工另外出资补交回迁房房款的。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补交的房价差额。
NO8:偿还商品房(二手房)贷款
提取条件:(一)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且已办理购房贷款并在还款期间内的;(二)在还款期间内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在提前还款年度内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可提取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正常还贷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额。
NO9:已经提前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职工办有住房贷款,从提前还款(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之日起一年以内,在累计提取不超过房价时,可以提取提前还款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提取额度:在累计提取不超过房价时,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内的提前还款金额。
NO10: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
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条件:(一)申请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缴存账户上的余额不小于5000元;提前部分还款后,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不小于5000元;(二)申请全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贷款余额本息。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不超过房价。
NO11: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
扣划条件:(一)职工购房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与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协议》;(二)如本人缴存账户余额不够每月扣划的,则需要扣划配偶缴存账户;仍然不够扣划的,还需增加一个储蓄账户进行扣划;(三)中心根据协议在每月还款日由系统自动按其提供的账户依次进行扣划;(四)扣划后中心系统将短信通知本人。
可扣划账户的职工: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扣划额度:每月还贷金额。
NO12:租房居住
提取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租房居住且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额度:(一)职工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二)职工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的,包括租住商品房、房改房、单位集资房、农村住房等房源,本人及配偶因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五华区、西山区、盘龙区、官渡区、呈贡区租房的,月租金按超过2000元计算;在其他县区租房的,月租金按不超过1000元计算。每年租房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本人及配偶当年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