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2年内百万元二手房减税超4成
“个人二手房交易一旦营改增,税费肯定是下降的。”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表示,营改增后,个人转让二手房缴纳的营业税将全面改为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房地产行业将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这个11%的税率是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但是个人转让二手房,肯定是使用简易办法征收,不会使用11%的税率,而是采用3%的税率进行征收。”
“按照现行二手房转让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如果个人转让持有2年以内的住宅,以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还要加上以及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税率约为5.6%。如果持有超过2年,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外的地区都免征营业税。而在北、上、广、深四地,转让持有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可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则要差额征收营业税。”汪蔚青说道,“四地对于普通住宅的界定各不相同。其中,上海普通住宅的定义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简单地说,就是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必须同时满足所有的三个条件,才可以不再缴纳营业税,否则都要差额缴纳营业税。”
汪蔚青表示,营改增以后,这个配套政策可能还会持续下去,确保税负只减不增。“二手房交易营改增,从算法上,会用3%的简易办法征收,让利百姓,降低税负。”
案例计算以一套持有2年内、价值100万元的二手房计算:
营业税为100×5.6%=5.6万元,改为增值税后为100/(1+3.36%)×3.36%=3.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