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10时上海市政府将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金融等部门共同参加,重点介绍上海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举措。
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