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县(市)区,可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依法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十二、推动发展跨界地产。加快探索和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推动养老地产发展。加强养老地产配套,引入优质的医疗资源,并纳入医保覆盖范围。积极发展旅游休闲地产。借助互联网+的模式,通过提升改造闲置厂房、盘活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库存等形式,服务于创新工场、特色小镇建设,发展创业地产。
[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委、市委人才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十三、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房地产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对按法律、政策规定必须收取的保证金,允许房地产企业以银行保函方式进行置换;创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允许以提供银行保函或投保商业险方式代替资金监管。加快土地增值税预缴清算工作,加快清算速度,缩短清算周期。
积极帮助困难企业解决发展难题。要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加大对出现滞销且资金困难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帮扶。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通过举办房展会或到外地办展等形式,帮助企业加强楼盘推广。加大停工楼盘处置力度,助推早日复工。
鼓励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搭台牵线,简化审批手续,提升服务效能,帮助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和投资合作,增强企业实力。鼓励和帮助房地产企业上市。
[市级相关部门、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十四、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房屋销售全过程的监管,防范和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贯彻《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强化商品房销售管理,逐步推动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住房。推行住宅精装修交付,逐步提高精装修比例。开展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提高房屋建设质量。积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加强中介从业人员的管理。房地产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或提供房屋居间代理服务,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