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市去库存的背景下,3月2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以22条举措来化解房地产库存,改善房地产供需结构,并留住人才。
《意见》对沈阳个人购房者给出房价补贴、税费优惠、公积金贷款支持诸多优惠政策,尤其是为留住高校、中等职业生,财政在支持其购房给出更多的优惠政策。
《意见》第6条称,沈阳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市政府举办的房交会和异地房展会期间,对购买参展楼盘的给予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同时,房交会推出的“惠民楼房”将给予购房人房价补贴、契税补贴和家装补贴等优惠。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沈阳给出了购房者更大的支持力度。
《意见》第8条称,职工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即居民及其家庭首次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视为首套房贷款申请,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主借款人可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沈阳对二手房交易方面营业税和个税先征后补,力度很大。
《意见》第9条称,二手住房转让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居民互换住房的,实行“零税费”政策,免收交易费、产权办证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1年内先买房后卖房或先卖房后买房的,购买房产面积大于出售房产面积的,按面积差每平方米补贴50元。
沈阳市长潘利国在博鳌亚洲论坛期间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上对大学生“零首付”购房有些误会。沈阳想把更多的大学生留在沈阳,因为辽宁的三分之二的高校在沈阳,沈阳希望对大学生创业、就业、居住有一套完整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市政府一直在探讨大学生买房难的问题。
《意见》第14条提出,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阳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意见》称,2016年沈阳市商品房销售力争实现同比增长10%,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房价保持基本平稳,利用2~3年时间使沈阳市房地产供需结构达到均衡。
针对社会上认为沈阳的市场去化周期处于全国最高的少数几个城市,潘利国对记者称,这种说法不客观。沈阳现在楼市去库存时间大概是15个月,库存比较低。而且去年的楼市去库存效果好,今年会做得更好。
他给出记者一组数据,沈阳2015年房地产销售面积是1640万平方米,比2014年增长了13.2%。去年沈阳在供地方面做了制度安排,涉土、涉房地产税收和资金收入下降了75%,这样摆脱了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房地产去库存做得非常好。今年沈阳还将进一步完善2015年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