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网上有消息称南京也要发布房贷新政,并披露了一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住房金融健康发展的通知》。
该文件提到,当前江苏房地产市场走势分化明显,既存在局部地区库存较高,又出现南京、苏州等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情况。因此,全省金融机构要严格区分“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和“首套普通自住房”,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家庭,不得纳入“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支持对象。
当时,有市场猜测该份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南京首套房认定或将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
而后,3月27日,又有消息表示该份文件已被证实属实,不过,关于执行时间则有立即执行和4月1日起再执行两种说法。对此,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该文件的具体执行仍需等进一步通知。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就此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项新规一定程度上被误读了,文件只是对首次购房和首套房的区别进行了重申。
其续称,从来没买过房的将算首次买房,这是最优惠的,而首套指的是贷款买房,以前有房但没贷过款或者结清了的,则认定为首套。
此外,该份文件中的范围仅定为江苏,并没有特别说明是南京,所以最终的方案还是要以最后的文件为准。
不过,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发现,该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密切关注南京、苏州等部分城市因房价较快上涨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