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获悉,针对当前合肥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新特点,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合肥出台《关于进一步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捂盘惜售”等各类违规销售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针对近期合肥市出现的局部地区存量房交易价格上涨过快现象,《意见》提出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大城区住房用地供应量。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 2016年,城区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同比增加15%以上。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政策,对库存量少、价格波动较大地区增加普通住宅用地供应。适当控制商住混合用地和商业办公用地供应量,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均衡。同时,合肥还将调整单次申请预售最低规模,扩大商品住房有效供应量。
对于“捂盘惜售”等违规销售行为,合肥市将严厉查处,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意见》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全部公开房源并一次性对外销售。对商品住房已达到预售条件但不及时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经督促拒不申报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将要求开发企业现场销售。严格禁止捆绑销售,规范车位(库)等各类销售管理。商品住房配套规划建设的产权车位(库),须在该住房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销售和出租;不得销售或通过长期租赁等方式变相销售人防车位(库)。严厉查处强制捆绑销售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开发企业严格落实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制度。同时,合肥还将对价格进行监管,对不能科学合理制定明码标价备案价格的商品住房项目,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暂不予以明码标价备案、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不得高于明码标价备案价格销售商品住房。
《意见》同时指出,将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出台针对性调控措施。建立房产部门牵头,工商、物价、国土、规划等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制度,合力维护市场平稳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