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加入立法规划意味着对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进入总结思路阶段,房地产税是铁定要开征的。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作为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税改革是中国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调节税制结构的重要一环。未来房地产税将由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收入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原所长贾康表示:有关房地产税的推出现在来看已和原来计划的时间表不匹配了,现在就看人大什么时候启动一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落地,会影响房价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曾被视作反腐利器,一旦执行,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等情况将有效减少。
2016年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中国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制度处工作人员张富刚表示,细则的实施将为中国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更加详实和可操作的法律依据。
此次《细则》中明确提出“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细则还指出,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此前舆论担忧的“以人查房”曝露他人的财产信息,用作不法用途的行为,将面对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