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卖不动产两种公式计算
除个人外,企业有时也要转让不动产,又该怎样计算应缴增值税呢?市国税局称,按照《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同类型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方式不同,计算方法不一样。暂行办法适用于纳税人转让自己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同情况算税公式:
1、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