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了房子,却发现土地证已过期;想续期,又被告知需要缴纳数十万元的出让金,这笔费用占总房价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近段时间,温州频频有市民遭遇这样的难题。
对此,昨日,温州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土地证续期需缴数十万元”系误读,“我们始终都没有这个说法,因为政策还没出。”
缴土地出让金遇不同计算方法
据媒体报道,温州一位市民三年前购买了一套75平米的二手房,近日发现土地证过期了,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土地管理部门回复她,如果想续期,需要按照现在的基准地价乘以用地面积,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重新购买土地使用权。测算后她得知,需缴纳近20万元的出让金,约为房价的三分之一。
同样也在温州,市民王先生刚买的一套50多平米的二手房也因为土地使用权过期,无法完成最终的交易。“房产证更名已经完成了,但是土地证过期了,我全额交的60万元购房款,全部冻结在银行;原来的房主只收到10万元的订金,房子现在却不属于他了,想拿到剩下的房款,就要把土地出让金补齐。”
王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是另一个计算方法,“我们找到一家土地价格评估事务所评估,将这套房的楼面评估价与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相乘,得出的土地出让金是30多万元,相当于总房价的一半。”16日,当他们进一步向土地管理部门和评估机构咨询时,之前的计算方法却又被推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