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到底怎么处理才算合理
笔者以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是一件事关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我们的法律法规也应该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尽快完善起来。否则,遇到问题的时候,政府部门无章可循,普通百姓们也会心存疑虑,缺乏安全感。
另外,“土地使用权”也存在逻辑上的缺陷。
1、政府将土地“拍卖”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建成房屋后,然后卖给市民。在这里开发商的角色相当于“二房东”。当房屋到期后,所谓的“产权续期费”,是应该开发商来交,还是市民来交?
2、如果是市民来交,所谓“70年”产权,就应该按照市民入住的日期算起,而不是按土地拍卖后的时间来算。
然而,现实来讲,目前还没有超过70年的商品房,大多数房屋由于时间太长房屋老化,维修成本过高,不过二、三十年就要被拆掉重建拆,拆迁或得拆迁补偿,如果得到的补偿是房子,其产权为剩下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