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房产交易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咋征收?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给出答案。业内表示,通过本次出台的配套政策,二手房交易个税可能出现小幅下降。
优化税制避免重复交税
二手房交易环节涉部分税种存在的重复收税一直备受诟病。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而个人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将计入房屋的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营改增”二手房不增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明确表态称,“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将维持5%的税率不变。在二手房增值税方面,新税制规定,对于不满2年的住房,增值税是售价的5%;对于2年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一线城市除外)。就一线城市来说,满2年不满5年的住房对总价增值部分征收5%的增值税,满5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看似税率未有变动,但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差异,“营改增”后纳税人的负担其实还是能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仍以售价100万元的一套房屋为例,过去征收5%的营业税时,计税公式为100万元*5%,即需要交5万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虽然税率还是5%,但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税基是100万元/(1+5%),即实际交纳增值税为95.2万元的5%为4.76万元,少交税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