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秦权介绍,住房转让计征个税主要有核定征收和据实征收两种。“据我了解,目前,全国只有北京等个别地方是据实征收,即在纳税人转让住房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将支付的住房按揭贷款利息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秦权说。
而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很多地税机关都采取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因为近年来,各地房产增值幅度都较大,核定征收与据实征收相比,前者缴纳的税款明显要少,于是纳税人都普遍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税款,这样,即便在购房时有按揭贷款利息支出,这时也都派不上用场。因此,大家也都感受不到。”秦权表示。
房屋住5年以上免征个税
秦权认为,还有两个重要原因导致该政策的影响被淡化。
一个原因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一个原因是,目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由购房人负担交易税费的现象,但是按揭贷款利息的支付凭据却在买房人手上,导致实际负税人与支出凭据的分离,因此,大家对在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上均感受不深。
C
个税抵扣
以后怎么算?
或在贷款期内分期扣除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楼继伟在谈到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税前扣除时,均是在个税改革之后这个语境中,因此,这种把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纳入到综合扣除标准中,是和现行把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纳入到“合理费用”中扣除是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