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署推进上海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通过《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引领西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
会议指出,促进创新发展,是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的关键之举。要以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形成增长新亮点、发展新优势。
会议确定,在现有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础上,再新设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涌现更多创新活跃、特色突出的升级发展新“尖兵”。同时会议决定,采取新模式,用3年时间在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探索在鼓励创业创新的普惠税制、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简化外资创投管理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实施一批攻克关键共性技术、解决“卡脖子”瓶颈的重大战略项目,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会议要求,一要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上迈出大步子,尤其要落实和完善股权激励、收益分配等政策,让创新主体自主决定科研经费使用、成果转移转化等,更大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二要着力打破创新资源配置的条块分割,赋予部属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鼓励与地方协同创新。三要着力以创新带动创业就业,搭建“双创”平台,完善创新服务,推动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要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用有效的“管”促进更多的“放”,深化商事制度、“多规合一”等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干预,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