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健全有利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体制机制。制定并实施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方案,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逐步纳入公租房供给范围,住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研究鼓励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和监督考核制度,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适当增加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较低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改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办法,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改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