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昨日下午召开,副省长庄长兴出席并讲话。据悉,为鼓励棚户区改造中的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我省将出台资金奖励政策。同时,省上支持西安市试点棚改货币化“房票”安置办法,拟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推广。
今年全省实施棚户区改造28万套
省住建厅厅长杨冠军介绍,去年我省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全省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48.5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28.89万套,基本建成53.4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1万户,完成投资876.7亿元。据住建部统计,我省基本建成量居全国第一。
今年全省实施棚户区改造28万套,杨冠军说,今年棚改“硬骨头”项目越来越多,主要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占比大,征收对象期望值过高,造成个别项目进展缓慢;部分棚改项目未能严格执行城市规划,造成容积率过高,绿地面积不足等问题存在,省住建厅将强化对应措施,并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虚报开工量的,予以通报并进行约谈。
1月1日后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或将享补贴
去年棚改中,我省有12.82万户选择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率44.38%,高于全国29.9%的平均水平。货币化安置是指在拆迁住宅房屋中,拆迁人将应当用以安置的房屋按规定折算成安置款,由被拆迁人选购住宅房屋自行安置的方式。据悉,到今年2月底,我省商品房待售面积超过4600万平方米,而棚改货币化安置是房地产去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
今年我省要求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力争达到80%。为提高这一比例,拟对已列入全省棚改计划,在今年1月1日后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的被征收人,给予每套0.8万元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将于近期印发。
西安被征收人可拿“房票”自行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