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开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环京县(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预售、违规销售、虚假广告宣传、哄抬房价、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和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七是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棚改力度,增加住房供给。加快存量土地开发建设进度,加大棚改建设力度,将城中村、城郊村以及整合撤并的村庄、城市危房、城镇危陋住宅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畴。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开发。
八是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从事首付贷、过桥贷、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九是加强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加大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将房地产项目供地、预售许可楼盘、可售房源等信息公开公示,稳定住房消费预期。积极主动向社会解读环北京地区住房发展规划和稳控房价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跟风”消费。
通过上述区域性、差别化的措施,确保廊坊市特别是环京周边县(市)要努力实现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遏制投机炒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