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间,廊坊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该市房地产调控意见,共涉及9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这一名为《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称,在去库存等政策的影响下,3月份以来,全市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尤其是环京县(市)房价涨幅较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市委、市政府及时组织专题调研、座谈和调度,并责成市直相关部门起草制定相关《意见》。
意见就重点完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提出9项具体措施。其中第4条规定,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措施中还提到,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等相关要求,主动加强与北京有关方面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
除住房限购外,廊坊市将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限期一次性公布全部可售房源;落实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现场公示;加强价格管控,限定申报预售价格上涨幅度。
意见还提到,将组织开展环京县(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预售、违规销售、虚假广告宣传、哄抬房价、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和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