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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城二手楼市出现分水岭营改增细则已出台

时间:2016-05-03 10:20:54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凤凰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4日对外公布的营改增全面推开细则显示,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两部门最新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对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非一线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北、上、广、深四个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此前市场担心营改增后个人转让住房由缴纳营业税转为增值税会增加税负,分析人士指出,从方案细则看,对于非一线城市而言,个人购房如果不满两年进行交易,实际和此前的营业税政策并没有太大的差异。而持有时间超过两年的住房进行交易,则进行免征。这样也使得税费成本降低为零。此类政策和过去的营业税政策保持了一致的特点,而且从税费效应看,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房天下河东商圈经理王如意表示,和3月前两周相比,3月后半月二手房成交量出现小幅下滑,环比下降8%左右,成交均价较为稳定,徘徊在每平方米22000元至23000元之间。王如意说:“两会结束后,5月1日实行营改增的消息络绎不绝,使得部分购房人群重新陷入观望阶段,出现量跌价平的情况。”

  某网天津二手房表示,营改增的落地无疑给还在徘徊的购房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两年及以上的房屋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两年以内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以两年以内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营改增前,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00万元×5%=5万元;营改增后,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0万元÷1.05再×5%,等于47619元,也就是说,这位售房者少交了23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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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 两年 增值税 住房 缴纳 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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