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巴中在线 > 房产频道 > 动态 >正文

5月1日起营改增:部分行业留差额征税

时间:2016-05-03 10:21:07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凤凰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 部分行业保留差额征税

  临近营改增全面启动,为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包括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内的多个部门制定了时间表考评办法。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目前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围绕营改增的全面启动共制发文件5份,税务总局专门配套出台行业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文件11份,并成立专门的督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落实具体改革措施。

  事实上,从李克强总理宣布5月1日全面启动营改增要求以来,在仅有的五十多天的时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要面对超过1100万户的纳税人信息,如何确保改革后税负只减不增,成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做好营改增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房地产、建筑业税率自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规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为11%,但由于项目本身的特殊性,在实际营改增过程中,这两个行业有一个过渡性的税率安排,也就是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税率可以自己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或是一般计税方法。

  德勤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宫滨表示,简易计税办法就是按照3%的税率,一般计税是按照11%税率,简易计税是没有任何抵扣项目,一般计税则可以按照增值税抵扣。“不论是哪种计税办法,对企业来说,一旦选定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办法之后,36个月不能改,因此需要重视。”

  以建筑业为例,不光是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清包工的建筑项目,包括甲供材料的建筑项目都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并且在简易计税方法基础之上维持了原来营业税差额征税的办法。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关键词阅读: 计税 税负 税率 财政部 抵扣

你有微信?通过微信可以学习财经知识,锻炼交易技能:关注公众号招金财富(微信ID:bwp816)财富伴您左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