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 部分行业保留差额征税
临近营改增全面启动,为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包括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内的多个部门制定了时间表考评办法。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目前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围绕营改增的全面启动共制发文件5份,税务总局专门配套出台行业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文件11份,并成立专门的督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落实具体改革措施。
事实上,从李克强总理宣布5月1日全面启动营改增要求以来,在仅有的五十多天的时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要面对超过1100万户的纳税人信息,如何确保改革后税负只减不增,成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做好营改增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房地产、建筑业税率自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规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为11%,但由于项目本身的特殊性,在实际营改增过程中,这两个行业有一个过渡性的税率安排,也就是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税率可以自己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或是一般计税方法。
德勤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宫滨表示,简易计税办法就是按照3%的税率,一般计税是按照11%税率,简易计税是没有任何抵扣项目,一般计税则可以按照增值税抵扣。“不论是哪种计税办法,对企业来说,一旦选定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办法之后,36个月不能改,因此需要重视。”
以建筑业为例,不光是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清包工的建筑项目,包括甲供材料的建筑项目都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并且在简易计税方法基础之上维持了原来营业税差额征税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