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处长王崴告诉记者,在设计营改增税制的时候有一些过渡的计税方法政策,以此推算下来,建筑行当营改增税负应该不会增加。
不过,在实际帮助企业做税率测算时,宫滨表示,目前看,很多建筑企业宁愿选择11%的税率交增值税,而不选择3%税率,很大原因还是上下游可以抵扣。
这种抵扣对企业来说,意味着税负将大大降低。
北京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财务相关人士表示,之所以选择11%的增值税,更多在于从客户那里获得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土地出让金可以抵扣等内容,在这些进项税都能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如果价税合计又不动,那么企业抵扣的越多,税负也会越低,相应的对毛利润影响也是正面的。
出台过渡政策
安排过渡方案,保留差额征税政策是营改增全面启动的一个重要措施。
王崴告诉记者,为保障改革涉及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现行的增值税税制设置达不到目的,在此背景下,要出台一些过渡政策,比如说,有些行业要保留差额征税的政策,这作为一种过渡政策也将延续。
在财政部此前的营改增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未来营改增后,将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如对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彩票发行等继续实施免税,延续个人转让住房的征免税政策等。
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移,如允许建筑工程老合同、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如允许新开工的甲供材建筑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土地购置成本,对金融机构尚未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征税,对原适用3%税率的文化体育服务业允许选择简易计税等。通过这些措施总体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