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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宁十条”昨出台权威部门详解“调控红线”

时间:2016-05-03 10:21:11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凤凰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4:今年内涨幅已超红线的就不能涨了?

  ——不能这样理解,今年内已涨部分不累计

  有的楼盘今年内已经申报过不止一次,年内的涨幅也早超过“红线”,是不是这些楼盘的房价年内已见顶?王阳说也不能这样理解,“这样不公平,这些开发商也不知道接下来要有调控政策呀。”他说,对这些楼盘,就会按上述加权计算方式再参考周边均价,由物价部门给它算个基准价,在此基础上,年内它还是可以有8%-12%的涨幅的。

  5:上批是毛坯这批是精装也是同样的幅度?

  ——不是,毛坯与毛坯比,精装部分另算

  近日网上有观点认为,一刀切的“红线”对品质好的楼盘是个打击。对此,王阳回应表示,同一小区,房源类型品质不同,并不是就死套百分比。比如第一批是毛坯房,下一批推出了精装房,那就用毛坯的价格来比较计算涨幅,精装修部分的价格由第三方评估。同样的道理,同一个小区,有的是小高层,有的是高层,价格也是有差异的,在不同批次推出来不同类型的房子,物价局也会通过一定的比价关系将其折算成同一类型的房子来计算涨幅。那么,有开发商说,我上批推的是沿街的几幢,这一批是楼王,是不是该放点涨价空间。王阳说:“这个不管,类型一样的都一视同仁,开发商自己去把握好差价,最后的成交均价在涨幅范围内就行。”

  6:不让涨价会不会导致开发商捂盘?

  ——物价局认为不会导致无房可售“不是不让涨价,只是指导企业合理制定价格,将房价上涨控制在一个合理的空间。”王阳说,房产开发企业都有各自的销售目标和任务,而且也不是没有涨价空间,不会导致企业纷纷捂盘惜售,购房者无房可买。若真有开发商捂盘惜售的,意图大幅涨价的,将不予申报,房管局也会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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