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买卖合同。
“真的让人很无语。”前日上午,在卧龙西路附近经营一家餐馆的老陈感慨不已。5月下旬,他通过一家房产中介以30万元的价格买一套二手房,定金也交了,合同也签了。但卖方却突然反悔,房子不愿卖了。更让他气愤的是,他交给中介的14500元定金和手续服务费,只能退回1万元的定金。
买房人
没买到房也要缴纳手续费
老陈纳闷,自己房子都没买成,为啥中介不退我钱?
“我和房屋中介交涉多次,但对方就是不退钱。”前不久,老陈经一家名为“佰家房产”的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卧龙西路一套80平米的二手房。在中介的安排下,他与卖方坐在一起讨价还价,最终敲定以30万元的价格成交。然而,就在买卖双方签了合同、老陈支付了定金和中介服务费后,卖方突然反悔,不愿卖房子了。
老陈了解到,卖方反悔的理由是,“老家的房子可能会拆迁,如果卖了这套房子,自己就没地方住了。”由于卖方变卦,最终导致交易失败。记者试图给卖方钟女士核实情况时,对方以“房子不卖了”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老陈说,在签房屋买卖合同时,他不仅向房屋中介交付了1万元定金,还交了4500元的中介手续服务费。房屋交易失败后,中介公司把代为保管的1万元定金退给了他。
但老陈认为,中介公司应把中介服务费也一并退还,因为“这是一笔不成功的交易”。可是,从上月底开始,老陈多次找到中介公司,要求退还中介费,但直到现在都没能成功。
中介
卖方应该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把钱退给我之后,上周一这个(中介公司)门面就搬走了。”老陈怀疑这家公司的资质问题,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董经理。
董经理在电话里表示,中介收取的4500元是手续服务费,这笔费用是作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而收取的信息服务费。按照和买房人当初的约定,这笔费用以房屋交易价格的1.5%收取,签订买卖合同后,要求买方即刻付清。董经理介绍,虽然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里没有明确规定手续费的具体用途,但这是这个行业当下的“行规”,无须过多注释。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中介的服务实际上已经结束了。”董经理说,买卖双方因为他们的牵线搭桥认识了,还促成了交易,尽管后来交易失败,却是卖方毁约造成,与中介没有关系。
“应该由卖房人来承担违约责任,毕竟合同都签了。”董经理表示,但卖方却不承认自己违约,不愿意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甚至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董经理认为,老陈可以直接去起诉违约方,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届时中介公司也会协助配合。但老陈认为起诉是件很麻烦的事,费时费力又费钱。
律师
如无约定中介应返还费用
重庆致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正轩认为,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话,中介公司应该在交易完成后才能收取费用。
由于一方反悔致使交易没有完成,消费者因此而支出的费用都应该返还。由于消费者交易的目的没有实现,因此有权要求中介机构返还中介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而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违约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合同时,最好是能在合同中将中介费的交付时间约定延后一点,最好能详细写明在协议或者合同条款里面。”杨正轩说,例如约定交付中介费的时间为“交易成功后”,这样在购房过程中出现问题,也能减少损失。
同时他提醒二手房购买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仅要留意价格、产权等大问题,还要注意一些小细节,比如水电费、物管费等是否结清,如有欠费,可要求卖方及时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