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巴中在线 > 房产频道 > 特别关注 >正文

乌鲁木齐市房屋养老金遭遇“动力不足”

时间:2016-06-13 17:25:19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采访期间,记者遇到了刚刚利用维修资金完成房屋翻修的乌鲁木齐宏汇花园家琳物业办公室主任曹振森。不久前,该小区审批动用了210万元维修资金,对楼顶屋面防水和小区下水道进行全面翻修,然而部分业主账户内维修资金不足,最终物业公司只好垫付近两百户业主应分摊的共3万余元维修费用。

  “房子修好大家高兴,但公司垫付的钱难要回。”曹振森说,小区6号楼,前两年前支用过一次维修资金,今年维修资金最少的业主只剩1角9分钱,而每位受益业主必须按自己房屋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费用,维修费用不足部分需业主现金支付,很多业主不理解、不配合。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2003年至今维修资金使用划拨达1.42亿元,使用率为2.69%,虽然使用率总体很低,不过已经出现逐年快速上涨的趋势,据统计,乌市2015年维修资金使用划拨3072.83万元,划拨金额与2014年相比增加49.59%。

  乌市房产局维修资金监管办审核科科长马莉娅表示,“大修资金”使用率看似很低,然而其实是一道没有可比性的“数学题”。不少老旧小区业主买房时价格低,缴纳的维修资金就少,使用几次后,目前账户内维修资金使用率近100%,而新业主的房屋保修期未满或还未达到大修年限,使用率为零。

  据介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使用后,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的,应当及时续交。

  “现在最大的难题是维修资金的续交问题。”马莉娅说,楼房的维修问题将贯穿房屋的整个寿命期,尤其是房屋“老年阶段”,房屋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会更多,大修花费的钱也会更多,维修资金不足或用完后也将会给物业管理产生更多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希望业主能正视这一问题,把有限的维修资金都能用到刀刃上。

你有微信?通过微信可以学习财经知识,锻炼交易技能:关注公众号招金财富(微信ID:bwp816)财富伴您左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