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维修资金余额不足该如何启动、由谁牵头收取续交费用等相关问题,目前我国很多省市都还在摸索阶段,这才是真正的难题。
一字之差大不同
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雅山新天地小区竣工近8年,不少外墙已经有些斑驳,业主李明起了用“维修基金”粉刷墙面的想法。
然而,李明的提议虽然得到不少业主支持,却被物业公司以不够条件为由拒绝。他很不解,“基金”放在那里也没人用,为何又不让我们用?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王刚介绍,“基金”具有公益含意,一般归政府或慈善机构统筹。中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开始于1999年,原建设部、财政部当时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2008年,该办法更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已更名为维修资金。
一字之差,差别很大。据介绍,在维修基金那个年代,确实有部分小区将这部分钱用于一般性维修项目,效果不好。尽管维修基金早已改为维修资金,但很多像李明这样的业主还是对维修资金产生误读,认为绿化、美化楼宇外立面、更换自家玻璃等都可以使用这笔费用。
其实,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这可理解为,当住宅楼各项公共设施保修期满后,发生影响到生活的损坏时,业主才能支用维修资金。
“在缴纳维修资金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会在银行专户给每位业主分户建账,并用短信提示金额变动,每年会根据维修资金利息综合收益为业主分红。维修资金所有权是业主的,政府只有监管权,无权动用任何一分钱,实质上它是一笔‘个人存款’,是自家房子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养老金’。”王刚说,部分业主申请支用资金碰壁后心生不快,可物业也是为业主考虑,在房子较新时就将这笔钱用掉,那么数十年后房屋严重老化损坏时又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