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国有的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多年以来严重依赖土地出让金。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上海共收入土地出让金1763.9亿元,相当于2014年上海全市公共财政收入的38.47%(土地出让金收入不包括在公共财政收入之内)。
目前业内普遍认为,房地产税取代土地财政是合理的,也是大势所趋,未来将用房地产税替代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
房地产税果真能扛起这面大旗吗?
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约40480亿元,超过了4万亿元。如果这4万亿不征土地出让金,而是改征房地产税,也就意味着让买房人来承担这4万亿,能承担得了吗?
以上海为例。据上海市国税局公布的数据,上海2014年房产税收入约99.9亿元,除去商业、办公、酒店等多种物业,试点的住宅房产税只占其中较小 的一部分。这个数据是多少呢?上海预算草案报告公布的房产税征收为27.6亿元。另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上海市2014年土地出让金征收1766.79 亿元。简单计算,房地产税仅占土地出让金的1%,两者差距确实比较大。
“如此情况下,让房地产税去充当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能不能做到我表示怀疑。”刘桓说。
汪德华则认为,如果税制设计上有一定的免征面积,自然是不能指望房地产税能够完全取代土地出让金。
“从根本上说,目前还需明确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功能定位决定税制设计。”汪德华告诉记者,房地产税采取设定一定免征面积的税制设 计,比较符合中国国情。这也意味着其功能定位是调节房地产市场。“中短期内,恐怕房地产税与土地出让金并行是不可避免的选择。长期来看,可以考虑将房地产 税推行与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问题挂钩。在70年期限到期之后,缴纳房地产税就可以永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