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旅业式出租屋——“日租房”以其租金低廉、利润丰厚、入住方便的优势,在许多大中城市逐渐兴起。进城务工、看病就医等低收入人群,多了一份住宿选择,部分下岗再就业家庭、困难家庭,也多了一项收入来源。
然而,“日租房”也具有着随意性、分散性和隐蔽性,一度成为治安管理工作的“盲点”。出租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猫鼠游戏”状态,也带来了不便与隐患,让出租者的经济收益打了折扣。
如何一面规范管理、扫除死角,一面让经营者受益、承租方安心?去年9月以来,沈阳市公安机关开展服务保障民生、助推经济发展,在城乡结合部、医院和校园等周边地区,为“日租房”免费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采集入住人员信息,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服务保障零距离。“日租房”有了新户口,身份也“由黑转白”。
家住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8号的孙祝英,被大家称为“一号人物”。原来,其经营的旅业式出租屋编号为2015001,编号排第一。
“在每个旅业式出租屋门口,都张贴有规范旅业式出租屋的简要信息,上面标有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室内面积和核定人员数量,以及公安局的备案号码”,沈阳市公安局郭海滨说。
孙祝英出租屋的所在位置,位于盛京医院附近。“我们这儿提供住宿价格便宜,地理位置方便,就诊患者和陪护人员喜欢我们这样的家庭旅店。”孙祝英说,前几年,因为没有正规执照,她总是“偷偷摸摸拉住客,见了警察打游击”,每个月的租房收入只有1000多元。
从2015年开始,孙祝英经营的出租屋被纳入了市公安局的管理系统。“我可以正大光明地接待住客了,而且还可以在网络上注册和公布信息。现在,每个月有3000多元的收入,生意比之前好多了。”孙祝英说。
孙祝英的出租屋,原本是一个两居室的小户型,按照市公安局要求,被改造成了两个房间的家庭旅店。“我们现在提供的日租房,和便捷酒店条件基本差不多,但是要比它们便宜多了。”孙祝英说,她这儿的收费标准是每天80元到100元,而与他们差不多的便捷酒店,每天的收费在200元左右。
据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分局介绍,旅业式出租屋是介于出租房屋和旅馆之间的新兴经营模式。针对医疗机构、大专院校、劳务市场、批发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由下岗职工、残障人士、低保对象等无生活来源、劳动技能弱、再就业困难、年龄偏大者利用自有房屋开设的“旅业式出租屋”,公安机关为他们安装了“旅业式出租屋”信息采集系统,采集住宿人员身份信息。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安装“旅业式出租屋”信息采集系统230家,采集住客信息32000余条。
谈到旅业式出租屋管理方式的创新,辽宁省社科院王卓认为,治安、卫生等各方面的改善和规范,以及身份、价格等信息的透明化,使租用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了更好的维护。承租人的权益受到了保护,出租方责任也得到了明确。同时,登记机制也加强了对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管理,而给旅业式出租屋颁发编号、“户口”,更实现了“日租房”的“由黑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