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限购之后,离婚人数激增,限购之后总有楼盘会捂盘惜售,想要抬高房价,针对此现象,南京市昨日晚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宁十三条”)。
27日,受访专家表示,“宁十三条”最大亮点在于加强房产综合执法办公室对于目前广泛存在的涉嫌或参与炒卖房号、捂盘惜售等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打击。
文中指出:在土地出让合同中,除明确开竣工时间外,还需明确所建商品住宅的上市时间和规模。未按合同开工上市的,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罚。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宁十三条”中从未有过的新提法。在开发商拿地时,就要求其明确未来商品房的上市时间和规模,从而保证今后南京楼市的商品房供应量,这也被视为是针对“现房销售”的配套举措。
“宁十三条”中明确指出: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出让、开发建设、上市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督促开发企业严格履行开竣工合同。
在业内,具备上市条件而不上市的,通常被称为封盘或“软捂盘”。此前,南京市关于楼盘销售的相关规定中,只针对领取了预售证后不按规定时间上市的房企进行处罚;而开发商具有自主领证销售的自由,不领证的话相关主管部门除了约谈,基本上束手无策。对于这样的尴尬处境,此次“宁十三条”中首次明确将对这一行为进行约束。
另外,“宁十三条”中还明确:开发企业应合理安排新建商品住房的销售节奏,同期房源应一次性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且批次申报面积不宜低于3万平方米,不得通过分批申报价格变相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