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楼市疯长不断,不管是对炒房客还是接盘侠来说,大家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都不得不跟一样东西打交道——那就是购房合同。可是对于购房合同大家真的了解吗?今天,小编就来为诸位整理一下,那些你不得不防的合同陷阱。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地方有:
1、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很多地方都说看五证,实际没必要,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提交其他四个证,所以有预售证就意味着已经五证俱全。在这一方面让房地产管理部门替咱们把关更为稳妥。
对此,只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真假即可,无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的,购买时都有隐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现在很多开发项目的用地虽然是出让用地,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
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因为目前法律只是规定了住宅到期自动续期,而对其他的非住宅性房屋,业界一般会认为采用缴费续期。
3、看清楚房屋用途。
现在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但用途为公寓。
关于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确,明确的就是公寓光照时间不需要满足两小时。另外,公寓能否作为学区房,目前教育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答复。一般来说,如果住宅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估计公寓将不能作为学区房。因此,为了孩子入学而购房的要特别慎重。
4、物业也不能忽视。
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会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于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关系一般比较紧密,所以,物业公司的声誉,以及物业合同中的很多约定,也要仔细阅读。
虽然成立业委会后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但目前的现实是很多小区因为居住率不足或者业主不愿多操心,业委会的成立遥遥无期,导致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很多纠纷,作为业主单兵作战,难度可想而知。
5、车库和地下室或者阁楼的约定。
在合同签订时候,有时候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车库或者储藏室、阁楼。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口头承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而最后不了了之。
另外就是是否是车库,一定要看规划,而不是听开发商口头承诺。不一定能停进去车的就是车库,要知道很多贮藏室也可停车的,开发商一般都说是车库。所以,此时要看规划是否是车库。另外就是人防的车位,不能办证,也需要特别注意。
最后,虽然购房合同中总是极有可能存在很多陷阱,但是只要大家认真查看、依法维权,那么,总是可以或多或少的争取一些权利的。当然,购房合同的陷阱还远不止上述所列的内容,如果大家意欲了解的更多,那么请稍等一下,且听下回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