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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有猫腻?你不得不防的那些“陷阱”!(中)

时间:2016-12-21 20:29:33    作者: xiaowei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合同是一种保障,但是,你必须要看清楚才行!在上一期中,小编已经介绍了关于购房合同的部分陷阱,今天,小编继续为大家介绍购房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陷阱。

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地方有:

  6、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

  这是目前纠纷最多的情况,主要是大家都认为签订合同后,面积差距超过 3% 的,可以不用付费,实际这是错误的。在这里如果和开发商有约定,先遵照约定,无约定再按照规定执行。

  开发商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和购房人进行约定,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积为主。这样的话,就直接采用测绘面积了,有效规避了那个 3% 的法定条件。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这点,可以在合同签订时直接约定面积,明确约定超过多少不再付费。

  7、关于购房贷款的约定。

  开发商往往答应帮你贷款,但合同中开发商又不写清楚无法贷款可以退房,而是约定,因为购房人信誉等问题导致不能贷款的,让购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

  这点也要慎重,可以自己先行查询个人信用,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无法贷款的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8、关于违约赔偿的问题

  开发商和购房人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但如果你细心就会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同等待遇。

  9、交房的问题

  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不是单体验收(单个房屋验收合格)而是综合验收(整个小区验收合格)。

  必须明确:因为单体验收后,有可能小区还处于建设状态,小区内的道路、绿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要约定清楚。此外,没综合验收的房产是不能够办理产权证的。

  10、关于小区公共场所产权的约定

  小区内的会所或者公共场所,现在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开发商往往只是告诉你说,小区内的会所、健身场所等等多么规范,多么先进,但是却绕开产权问题。

  如果你不约定这些场所的产权,有可能最终让开发商卖掉,买主不一定能让你免费或者优惠使用。如果合同约定这些场所的所有权归业主,则开发商不能出售这些场所。

  最后,讲到这里,关于购房合同的陷阱问题已经说了差不多三分之二了。那么,在接下来的最后一期,小编将会把剩下的陷阱全部抛出,希望届时大家能够准时收看哦!

关键词阅读: 购房合同 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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