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已经过完了,2016年的房产市场一路高歌,从未停止过脚步,2017年开始了,楼市能否在今年降温呢?2017年的房价走势又将会怎样呢?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随后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也明确了2017年楼市的发展方向,强调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实,无论从宏观经济发展大势着眼,还是从当下行业及市场变化的阶段特征把握,“稳”都有望成为2017年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基调。
首先,确保相关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纵观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历程,既有相对平稳发展阶段,也有起伏跌宕时期。而无论一二线城市的价格暴涨,还是三四线城市的库存积压,其根本原因在于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偏离住房居住属性两个方面。因此,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必须将曾经有效且再次初显成效的调控政策进行到底。要允许并容忍房地产增速回落乃至下降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暂时影响,绝不能因影响速度而在政策上出现反复。
其次,应通过调研摸清市场供需现状。具体来说,通过普查或专项调查摸清房屋存量、在建中的增量及与人口的对应情况,从而更加有效地因城施策。对确实存在供需缺口的城市,可以结合城市区域及人口规划,将城市改造、旧房更新与商品房建设结合起来,并考虑适当增加土地供应;对确实供大于求的城市,应结合城镇化进程和产业结构调整进程,适当降房价积极去库存。
再次,加强住房市场的监管与整顿。要长期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在通过严格限贷、弱化杠杆作用的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查处中介、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对首付贷、场外配租等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监控,严防炒房资金以非法形式回流楼市。
最后,要认真研究并推进房地产税试点工作。根据房屋拥有情况,在保有环节征税,将有助于控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甚至调节贫富差距。但考虑到一二线城市房价及与居民收入之比已达到很高位势、70年使用权后续事宜有待进一步明朗、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压力仍较大等现实因素,可考虑率先在一二线城市扩大试点,保有环节征税的起征点可较高、销售环节对第二套及以上房屋的征税力度可相对较大且逐级递增,以重点抑制炒房、同时适当保护改善性需求。
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必须将曾经有效且再次初显成效的调控政策进行到底。要允许并容忍房地产增速回落乃至下降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暂时影响,绝不能因影响速度而在政策上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