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男子私自将30万元转给情人,妻子以不当得利起诉胜诉
原标题:大连一男子私自将30万元转给情人,妻子以不当得利起诉胜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
赵明与王莉(均为化名)已有20余年的婚姻。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莉发现自己的老公赵明发生了变化,第一件事就是手机不再随意地放在家中,并且设置了开机密码。二是每天都把微信聊天记录清理一下,仿佛有什么隐秘,不让自己随意翻阅。三是这几年家里存款明显少了,但赵明每次回家都会故意对她好,但他的神色却很虚伪。
王莉说,自己老公是一名司机,经常早出晚归,有时晚上也不回来。有一次,赵明喝了些酒,就上床睡觉去了。王莉注意到赵明的手机落在了床头,她想把它放在茶几上,却没想到手机竟然是开着的,于是她打开了手机相册,却看到了一些老人与一个陌生女人在一起的照片,然后查看了一下赵明的微信转账记录,发现赵明经常给一个名叫“吕茗”的人转账,总额达到34.6万多元。
王莉怒不可遏,面对如此铁证如山的证据,赵明不得不承认,他和“吕茗”是情人儿,他用微信转账的钱都是赠与,是自己自愿给的。如果王莉想要,也只能要回一半。无奈之下,王莉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梁照强帮助自己维权,把属于自己的“一半”要回来。两位律师调查了王莉老公的电话通话记录,发现他的电话号码常常和一个陌生号联系,有一次通话时间甚至超过两个小时。两位律师试着用这个电话号码加微信好友,发现这个电话号码居然是微信号,微信名就是“吕茗”,最终经过缜密调查,确定吕蕾(化名)就是微信名为“吕茗”的人。
王莉说,现在他们的房贷还没有还清,她在家里辛苦工作,却没有钱去买一套好的衣服,而她的老公却在外面找了一个情人,丈夫背着自己还给情人34万余元,这让她很是恼火,提出了离婚的请求。赵明看到情势败露,假称与吕茗决裂,并给王莉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忠于家庭,再也不跟吕茗联系了。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莉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梁照强律师向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吕蕾返还34.6万多元。
法庭上,吕蕾承认赵明用微信给自己转账了34.6万多元,但是她说,这并不是赵明白送给自己的,而是自己与赵明合伙做生意挣的利润。吕蕾还向法庭提供了赵明向她出具的两张借条,一张是三十万,一张是十万,还向法庭出具了自己与赵明的书面《合作协议》。对于吕蕾向法院递交的那两份借条,作为案件第三人的赵明说确实是他自己打的,也是他自己按下的手印,但是这借条却是虚假的,是自己想要和吕蕾维持不正当的关系写下的。对于自己与吕蕾签订的《合作协议》也是虚假的,根本没有这回事。为证明赵明与吕蕾非正常关系,王莉一方又向法庭提供了吕蕾和赵明在沙滩上散步的照片和小视频,吕蕾认为双方为合作关系,在一起谈合作事宜非常正常,不能确定他们是情侣。对于赵明向王莉写的《保证书》,虽然提及了要与吕蕾分手,但是却是赵明和王莉之间的矛盾,与吕蕾没有任何关系。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赵明和吕蕾非正常男女关系,赵明通过微信将346,000元转账给吕蕾,这笔钱是赵明和王莉的共有财产,赵明的所作所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吕蕾理应归还。但是,从吕蕾递交给法院的两份借条中可以看出,该借条是赵明本人所写,一张三十万元的借条,吕蕾没有提供银行转账、银行取现凭证、资金来源等证据,法院对真实性不予认定。另外一张十万元的借条,吕蕾所提供了10万元的银行流水佐证,确实是从她的银行卡里取出了十万元的现金,足以证明这十万元的借条是真实的,法院予以认定。今年6月2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吕蕾在判决生效后十天之内,退还原告王莉246,000元,逾期未偿还,则按逾期还款利率双倍。
一审判决后,吕蕾不服,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中,吕蕾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证据,系一审判决后,赵明向吕蕾写的一份情况说明,内容是“自己给吕蕾的30多万元,有的是还借款,有的是合作利润”。对于这份证据,王莉一方认为系赵明跟吕蕾“藕断丝连”,在王莉起诉过程中二人仍保持联系,双方有利害关系,不予认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尽管吕蕾向二审法院提交的这份新证据有赵明的签名,但30余万的款项吕蕾一方没有相关票据、银行流水和存取款凭证相佐证,真实性无法认定。
10月2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