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老诈骗花样多 别贪小利守钱袋-世界时讯
原标题: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提醒老年朋友(引题)
涉老诈骗花样多 别贪小利守钱袋(主题)
今晚报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刘振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年来,涉老诈骗时有发生,给一些老年人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今年以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共办理涉老年人诈骗案件26起,涉案金额13.6亿余元,一批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一分院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骗子的手段不断翻新,老年朋友们一定要多学习防骗和法律知识。
高额回报作为诱饵
“小李就住我家楼下,在她的介绍下,我购买了1年期的医贷保理财产品。她说是国家批准的,稳赚不赔,我挺相信她,就投资了8万元。她说给我返还10.5%的利息,还跟我签了一份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小李的公司给过我一些利息,但后来就什么都没有了,本金也没还给我……”
“这个房屋养老的项目我投了100万元,当时这家公司宣传的是把房屋的产权卖给我,然后每年再给利息,第一年是9%,第二年是11%,第三年是13%。超过50万元的话增加一个百分点,超过100万元增加两个百分点。为了要这个高额利息,我还找别人借了20万元。他们跟我签订了颐养合同,给我一张颐养卡,但是房屋一直没给我过户。这家公司看着挺正规的,还定期组织我们看电影、听相声,每年还有三四次答谢会。但是到了第二年,他们就不好好给利息了,本金更是不还……”
这些,都来自真实案件。今年以来,一分院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高效惩治养老、涉老诈骗犯罪,该类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据介绍,该院进行了多项工作部署,深挖案件线索,主动扩大战果,积极追赃挽损,涉案钱款应追尽追,办案宽严相济,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将宣传材料精准送到老年人身边,将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有效融合,全方位能动履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抓住老人特点下套
近年来,我市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从最初的“保健品”“伪装儿女”诈骗,到“低价游”“黄昏恋”诈骗,再到新兴的“养老服务”“投资理财”诈骗,骗子的手段、套路不断翻新。据一分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杨学昊介绍,从办案情况来看,我市的涉老诈骗犯罪主要是非法集资、合同诈骗,涉及房产投资、以房养老、投资理财、保健养生等诸多领域。
“骗子利用的就是老年人普遍重视身体健康、对金融投资理财不甚了解、生活日常精打细算、关心关爱子女后代等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圈套,将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变为弱点,令很多老年人防不胜防,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杨学昊向记者介绍。
提高法律防骗意识
养老诈骗犯罪手法虽然千变万化、层出不穷,但本质上都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需求设计骗局,主要有利用老年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强的特点,许以高额回报率引诱老年人投资;利用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许以各种小恩小惠打动老年人从而实施诈骗等情形。
因此,杨学昊检察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防骗意识,不要被骗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更不要相信超出常规的各种回报。老人的子女和其他亲属应该关注老人的理财投资,不要让他们轻易地将自己的养老钱交给别人。社会各界更是要加大对涉老诈骗的宣传,让老人们了解诈骗手段和防骗知识,让骗子们无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