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天价”月饼!青海将加强行业监管
月饼是积淀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一种中秋节美食。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制止“天价”月饼等现象,坚持月饼大众食品属性,体现中秋节传统文化,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简称《公告》)。近日,青海省商务厅印发相关通知,将加强行业监管,遏制“天价”月饼,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
遏制“天价”月饼,促进月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对于推动月饼消费回归传统文化本源,形成简约节俭、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公告》,针对“天价”月饼暴露的突出问题,将在坚持月饼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企业守法经营、合理定价,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
《公告》提出主要监管要求包括:一是对高价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明确月饼价格由企业自主决定,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二是严格执行包装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三是禁止月饼混合销售,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四是规范月饼券管理,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五是加强酒店及餐厅渠道监管,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六是强化电商平台监督责任,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七是倡导行业自律,行业组织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倡导不使用鱼翅、燕窝等珍稀食材,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