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司法局:学深学透“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来源: ┆ 时间: 2021-06-01 09:08:03
5月14日,醴陵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及《湖南省问题线索处置暂行办法》进行再学习、再讨论,确保学深学透“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及问题线索处置政策,推动醴陵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彭庆纪主持,全体党组成员、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各专班联络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局党组书记彭庆纪带领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湖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株洲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适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处置流程>的通知》《关于全市各政法单位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相关意见》三个文件精神。随后,与会人员踊跃发言,依次发表了学习三个文件精神后的所感所想。
彭庆纪同志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认识,并针对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思想上高度重视,绷紧思想的弦,深刻认识政策制定初衷,明确“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道理,把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的各项措施牢记在心、切实落实。二是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扛起教育整顿责任,聚焦六大顽瘴痼疾,与分管股室及司法所干警进行深入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推动查究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三是要认清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执行主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将自查自纠与组织查处有机结合,实现教育整顿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四是要做好政策宣讲,做到干警全覆盖、全知晓,强化政策攻心,把学习教育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做到查、改、学一体,边查边改边学边提升,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工作作风不断向好,塑造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醴陵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