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湘潭市雨湖区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探索
增加的“服务”二字用意何在?一方面,是低保、特困供养、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救助对象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是政府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及时作出了“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的改革。
与其“被动”,不如“主动”
“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救助对象对这句话感受尤为深刻。
当下,在初次认定救助对象身份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已是基本要求且相对容易做到,但仍有亟待解决的问题:救助对象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原先富裕的家庭可能一夕之间转贫,在本地过着困难日子的人可能在外地有固定资产……这些情况,政府是否能及时掌握?
救助数据一直以来存放在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里。可过去无论是资料审批,还是数据核算,仍是靠人工,“各级领导要签字,单位要盖章,几个来回下来,效率很低,加上人工核算耗时耗力,还容易出错。有时整个流程走完,最初申报时的信息已发生变化。”雨湖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解决这些矛盾,雨湖区开全省先河,在省级平台的基础上建成自己的可定制平台,在系统里增加了“精准核算”等功能,实现了信息存放、数据核算、动态管理全流程的“云端处理”。
今年5月,这一平台在全区全面推行。我们随机查看一名救助对象的信息发现,他申报残疾证明的当天,街道工作人员即将其基本信息、证明材料等录入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省系统在完成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合格后,系统将启动精准核算,自动计算出申请对象家庭的救助金,“更方便的是,这个平台不仅可以核查救助对象在全市的置房、购车等情况,还能查到全省的信息。”雨湖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样一来,“我们的工作方式,从过去的‘等人上门’变成了‘主动发现’,对救助对象的服务更及时,也更精准。”
建立起这一“主动发现”机制,雨湖区不仅有“大数据”,还有“互助点+铁脚板”,通过三级邻里互助点,整合低保员、民生员、儿童专干、养老护理员、社工、志愿者等6类群众身边人力量,建起了主动发现队伍。
与其“独舞”,不如“合唱”
雨湖区广场街道福利社区居民林芬(化名)家庭情况比较困难:她的丈夫患精神四级残疾,无法外出工作,全家人生活靠林芬打零工维持。
广场街道社工上门进行低保年审时,林芬女儿的一句话深深触动了她:“孩子问妈妈,‘我们家是不是比别人家穷很多?’”才7岁的林芬女儿十分自卑,胆小怕生,不愿意与其他人交往。要帮这家人真正走出困境,光靠资金救助是不够的,光靠几名社工或单一部门也是做不到的。
与其“独舞”,不如“合唱”。在收到社工上报的信息之后,雨湖区很快明确了救助思路,由雨湖区民政局牵头,联合人社部门、教育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对其展开帮扶,为她家解决了公租房的问题,进行了儿童房改造,申请了助学金,带孩子参加心理绘画团辅活动等。现在,孩子比之前开朗多了,还主动邀请同学来家里做客。林芬也参加了西点烹制免费培训,这些天正筹划开个夫妻店。
这家人的命运逆转,得益于雨湖区的社会救助联动服务机制,即“部门+乡镇(街道)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专业机构(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社工站、社会组织等)+社工(志愿者)+家庭医生”六位一体,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收集到救助需求后,即可根据以上职能职责,实现精准派单。
“合唱”的队伍还在进一步扩大:目前,雨湖区正全力打造数据共享的“N+1”救助模式,整合民政、医疗、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救助资源,打破“信息壁垒”,避免重复救助或救助缺位。另外,雨湖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向省民政厅建议,将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与“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进行融合对接,以便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一门发放”,目前这一构想正在试点,有望向全省铺开。
与其“集权”,不如“放权”
除了救助公平、全面,社会救助改革还需不断深化,老百姓想尽快拿到救助金,基层想减轻手续繁琐的负担,“放管服”改革成了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的好帮手。
谈检明是雨湖区鹤岭镇长安村的特困户,今年55岁,未婚配,无子女,还患有精神二级残疾,上个月,他委托哥哥来到鹤岭镇政务大厅,为其申请农村特困补助。
鹤岭镇低保员杨斌接手后,依次帮他进行了村级核查、向镇政府申报、核对家庭财产等流程,按照过去的做法,这时杨斌应将所有资料送往区民政局,再经上述流程复查后,最后交由区民政局审核认定,整个过程费时费力。但这一次,正好赶上改革转型期,审核认定权交到了鹤岭镇政府,基层负担减轻不少,谈检明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好了手续,这几天补助就要到账了。
今年5月,雨湖区开全省先河,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明确鹤岭镇、城正街街道为试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此拥有了审核审批权限,而区民政局负责动态管理和监督,每月要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对新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开展抽查,及定期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只是雨湖区民政系统简政放权的第一步。未来,雨湖区将逐步将低保等审批权限下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救助精准度,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更有效。而这一切的前提是,“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始终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