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力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成长护航
宁夏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就学问题作为促进教育公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紧贴实际谋划、聚焦问题用力、统筹协调推进,努力构建两类儿童就学服务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每一名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以平罗县灵沙中心学校为例,一大半学生为留守儿童或者单亲家庭孩子。为有效填补放学后监管的空白,学校在学生所在的几个村设置了8个辅导点,每个辅导点派教师,为留守儿童或者单亲家庭的学生进行课业辅导。这只是宁夏教育战线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一个缩影。
在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方面,自治区教育厅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30余项政策措施。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利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和学生资助管理平台,精准核查、摸清底数、查明原因、列出清单,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在改善就学条件方面,近5年累计投入项目建设资金近100亿元,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配备、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基本装备配置“四个统一”,在西部地区率先以省为单位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要求。全面推动落实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计划,投入9000多万元,为13所特殊教育学校配置康复设备,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104间,保障4543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1277名实施了送教上门,全区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在增强服务保障方面,在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设置了3000多个“留守儿童之家”“心理咨询室”,通过亲情电话、视频聊天等方式,保障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情感交流,定期举办心理健康、安全教育专题辅导,组织开展“爱心妈妈”“爱心爸爸”志愿活动,保障留守儿童安全有保障、学业有指导、情感有抚慰。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和留守子女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开展绿色入学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保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100%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诉求,依法保障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在严格落实资助保障方面,学前教育对城乡低保儿童和残疾儿童按每年1500元/生的标准免除保教费,按每年900元/生的标准补助伙食费;对孤儿、残疾儿童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境的儿童,按1000元/生的标准补助保教费。义务教育对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和困境学生寄宿生按照小学每年1000元/生和初中每年1250元/生的标准进行补助。近3年,累积下达资助资金13.4亿元,共有45万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享受到了这项教育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