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多管齐下为水利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海原县把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总基调,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质量监测科学化、工程质量服务专业化为主要目的,深入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措施,为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为确保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海原县水务局定期召开水利水保工程进展情况推进会,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开工建设项目至少每月检查1次,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施工单位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确保工程高质量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进一步规范项目程序管理,加强项目进度、质量、资金、合同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变更程序,不定期对监理到岗履职情况和施工企业施工情况进行考核,建立黑名单。
据了解,为加强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海原县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项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格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五大员及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同时,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隐患排查,要求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每周到施工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尤其是做好隐蔽工程施工监管工作,坚决杜绝验收签字弄虚作假,切实做好质量安全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整改。
“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我们全面落实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各种预案、方案齐全,深基坑、涉水、高危作业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佩戴安全帽、配备安全绳,有安全警示牌、警戒线,切实做好项目施工安全防范工作。”海原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说,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他们还严格按照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施工正常进行。同时加强对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及民法典的宣讲,有效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