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巴州区枣林镇镇长何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巴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上缴国库。
2008年11月至2011年1月,何某某任原巴州区枣林镇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包、工程款支付、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申请、发放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现金人民币133000元。
侦查期间,何某某的亲属已代其退缴赃款10万元。审理中,被告人何某某的亲属已代其退缴了下余部分赃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原巴州区枣林镇镇长何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巴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上缴国库。
2008年11月至2011年1月,何某某任原巴州区枣林镇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包、工程款支付、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申请、发放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现金人民币133000元。
侦查期间,何某某的亲属已代其退缴赃款10万元。审理中,被告人何某某的亲属已代其退缴了下余部分赃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