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奋斗和与之付出的各种努力,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这也正是社会学所要追求和实现的终极目的。近年来,“巴山新居”已成为巴中推进扶贫攻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亮眼的品牌,客观上为实现巴中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构建了机制。正如市委书记李刚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讲话中指出:“巴山新居”绝不是简单地修房子,而是扶贫攻坚的有效抓手、新型城镇化的组成部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巴山新居”建设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了统筹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始终是制约巴中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巴中经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巴中是农业大市,农民是人口的主体,要在2020年与全省同步全面实现小康,关键是要实现农村的小康,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是要破解“三农”问题。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就是要实现农民与市民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物质上和心理上逐步缩小差距、消除隔阂。传统的“农民”既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身份”;传统的巴中农业是靠天吃饭,是典型落后的小农经济;传统的巴中农村更是凋敝、落后的代名词。“巴山新居”建设由政府统筹规划建设,重点突出了路、水、电、通讯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性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了文化、教育、体育、娱乐、卫生等社会事业,统筹发展了农村现代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和居住条件,使农民真正享受到了过去只有城里人才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务,使传统的农民逐渐转变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变成了现代意义的产业工人,使凋敝、落后的旧农村变成村容整洁、村风文明的新型农村社区。走进槐树村、王坪村、中岭村、长滩村、玉金村等一批“巴山新居”建设示范村,看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巴中农村的巨大变化令人叹为观止、拍手称奇。“巴山新居”建设,加速了城乡二元结构的消解,推进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实现了城乡统筹与协调发展。
二、巴山新居建设改变了农村社会结构,推进了就地城镇化
费孝通曾经指出,中国传统农村是通过“差序格局”组织的。“差序格局”不仅是人际关联的方式,也是农村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在这一格局中,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通过血缘和地缘关系构建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圈子。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圈子的中心,被圈子波纹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关系的强弱依着离中心势力的远近、厚薄而定。换句话说,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分亲疏和远近的。传统农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发生的联系大多局限在家人、亲戚、朋友之间,而与社会陌生人联系较少,甚至没有联系。而现代社会结构主要是一种团体格局,每个人都是团体中的一员,人与人之间发生联系的几率大致相等。巴中过去的农村,农户大多散居,农户与其他人、与社会联系相对较少,而巴山新居建设从某种意义上打破了地域界限,消融了血缘关系,使过去互不相识、散居的农户实现了集中居住、生活,强化了群体联系,从而改变了传统农村“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而这种社会结构的改变,也正是农村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关键,是巴中农村实现就地城镇化的关键。
三、巴山新居建设推动了农村社会消费,加快了经济发展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消费。但是在不同生活环境中的个人,会有不同的消费习惯,即个人对某些消费品、购物环境和消费行为方式的经常的、连贯的、相对固定的选择倾向。从更深意义上讲,消费习惯是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经历的内化,是个人生活轨迹的反映和积淀。在传统农村社会,人们的消费节奏变化很慢,即使某些时候有消费需求和需要,但由于条件和环境的限制,消费欲望被遏制,久而久之就逐渐养成一种少消费、低消费和能不消费就不消费的消费习惯。巴山新居建设使农户从散居走向集中居住,随着聚居人口的增长和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变,人的消费习惯也会随之改变。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居住中,人与人相互之间也会产生需求,进而产生消费。而农家超市、农家小卖部、村文化室、娱乐室、卫生室等的存在为村民提供了物质和精神上的消费场所。随着农村产业的发展,农民的收入增加也为各种消费提供了资金保障。消费的增长也必然促进经济的发展。
四、巴山新居建设完善了农村社会治理,促进了社会和谐
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进一步强调了公民参与的重要性。在巴中传统的农村社会管理中,虽然也实行“村民自治”,但由于散居,村民“管理”起来极不方便和成本过高,因此,本应是管理主体的村民成了被管理的对象,村民自治流于形式,甚至衍生了诸多的社会矛盾,加剧了基层党群、干群紧张关系。巴山新居建设推动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方式实现了质的变化,促进了社会和谐。新型农村社区使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沟通得到加强,信息实现了互通、共享,改变了村民过去“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传统思维,客观上推动了村务公开。同时,村民的主动参与性增强,在管理机制上也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如平昌县新农村接轨城市社区,打造“1+N”的农村党建综合体,推行农村社区特有的“一长四员”的管理模式,各社区相继建立了社会治安巡逻队、义务抢险突击队、民事纠纷调解队、社区文艺宣传队、道德评议协会、红白理事协会、禁毒联防协会等,极大地推动了村民对本村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和管理,强化了村民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使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真正体现了村民的主体地位,实现了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使村民自治落到了实处。
巴山新居建设实践证明,巴山新居工程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民主工程,为巴中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构建了机制,必将助力巴中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作者系巴中市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