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巴中市公安机关推出改革创新公安工作、便民利民20条措施。
一、服务群众
1、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投诉和申请,第一个接待的民警即为首问负责人。对属于公安职责范围的,应及时按职能交与有职能职责的民警办理并协办,不得转交第三人;对不属公安职责范围的,应转110指挥中心办理并告知群众。
2、推行“一次性办成”服务。对行政审批和办证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办成。对未能一次办成的,需要补充提供的相关资料要一次性列出清单交群众补充提供,第二次必须办成。
3、全面实施警务公开。凡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的警务职能、办事制度、办事办证办案流程、条件、标准等警务事项,各一线窗口单位均予以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4、推行案件办理回告。受理刑事案件后,除因侦查工作需要不宜回告或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外,在受案后7日内向报案人或当事人回告一次案件办理有关情况。
5、拓宽信访渠道。在互联网上设立“局长信箱”,接受群众对全市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和执法服务的举报、投诉、求助和建议,及时办理并网上回复。
二、户政管理
6、提供即时服务。为急需办理身份证的群众提供即时受理即时上传信息服务,缩短办证周期。
7、开具便民身份证明。对因身份证丢失(遗忘)而急需购票乘车、登记住宿、参加考试等情况的群众,由辖区户政窗口(派出所)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核查确认后,无条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8、提供姓名查询服务。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需要查询重名人数的请求,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9、简化上户手续。出生登记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户口簿》予以办理,不再要求婴儿父母的任何一方提供未在异地入户的证明。
三、交通安全管理
10、推行预约检车服务。从2014年5月1日起开通电话预约车辆检测绿色通道,被检车辆只要在预约的时间内到达检测站即可检测,无需排队等候。
11、设立流动车管所。交管部门定期派出车管民警深入边远乡村驻点为群众提供车驾管理服务。
12、开通远程便民服务热线“966669”。统一受理全市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登记证书的换领、补领等申请。
13、推行限时办结。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在2日内办结,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在1日内办结;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牌证业务在1日内办结;办理驾驶证境外换证、注销恢复等业务只需要考试科目一的,5日内安排考试,申请驾驶证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当日内安排警示教育和领证宣誓仪式,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