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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赡养父母是强制性规定 一切义务人都不得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时间:2014-09-10 13:57:44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市民尤先生咨询:我的父母只有我和哥哥两个儿子。10年前我和哥哥在父母的同意下,达成“赡养协议”,我哥哥负责父亲的生养死葬,我承担母亲的生养死葬。三年前父亲因心脏病去世。今年母亲被检查出癌症,现在在住院治疗,医疗费已经花了十多万了,我家经济条件有限,已经无法承担更多的医疗费了。哥哥以“赡养协议”为由拒绝再承担母亲的医疗费。请问我哥哥需要承担母亲的医疗费吗?

  律师冯剑回复:你与哥哥的“赡养协议”不等于免除对父母任何一方的赡养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强制性规定,一切义务人都不得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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