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对每位即将踏上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来说,都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但对于尹某的亲友而言,“毕业季”留给他们的却是最痛苦的回忆。
“我们让人骗得真是走投无路了,希望警方早点抓到宋春梅这个骗子……”2012年12月的一天,年仅31岁的尹某和他的母亲姜某在写下这些话后双双自杀,而遗书中提到的宋春梅,正是以找工作为名,将母子俩推向死亡的罪魁祸首。
在长达近3年的时间里,包括尹某在内,共有10余名被害人上当受骗,被骗金额高达280余万元。近日,宋春梅涉嫌诈骗一案经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在该市法院开庭审理。
教授误成中间人
法庭上的宋春梅,身材矮小、其貌不扬。仅从外表来看,很难让人将她与“诈骗280余万元”的事儿联系在一起。
2010年春天,在吉林省榆树市,离异后的宋春梅开始谋划今后的生活。她深知,以自己的初中文化要找到份好工作很难,于是她想到了一个没怎么联系过的远房亲戚——在长春某著名高校当教授的安某。
“我家属在长春电业局当领导,能帮忙安排工作,购买单位内部的集资房。”见面后,凭着一番巧舌如簧的表述,安某夫妇对宋春梅的“能耐”深信不疑。很快,在安某的引荐下,第一位被害人张某出现了。张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能找到工作,听说有人能帮忙,自然是喜出望外。尤其是见到宋春梅后,她拍着胸脯承诺只要花钱就能端上电业局的“铁饭碗”,张某觉得自己遇到了贵人。不久,通过安某,宋春梅收到了张某所送的20万元“好处费”。
就这样,在此后3年间,安某作为中间人,在受蒙蔽的情况下共给宋春梅介绍“客源”10余人,客观上帮助宋春梅敛财284.5万元。
“三板斧”拖时间
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的女子,咋凭只言片语就让10余名大学毕业生心甘情愿地掏钱上当?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除了不明真相的安某增加了可信度外,为稳住被害人,宋春梅可谓绞尽了脑汁,千方百计地让人相信“不久即可参加工作”的谎言。
第一招“搞培训”。宋春梅声称,作为正规单位,岗前培训是必须的。于是,她组织那些急不可耐的受骗者到某个培训中心或培训基地,让他们接受名目繁多的所谓实习锻炼,并象征性地发些实习工资,让人信以为真。
第二招“发福利”。为了证明电业局是个福利待遇很好的单位,让被害人更加相信她,每逢节日,宋春梅都不会忘记以招录单位的名义,给等待上岗的被害人送去一些礼物,如服装鞋帽、米面粮油等,以此证明单位已经把他们视为正式职工,从而打消他们的顾虑。
“退费用”也是她的招数之一。据宋春梅交代,除了上面那两招外,对于“盯得很紧的客户”,如果实在隐瞒不下去了,人家一旦提出退钱,她会很爽快地把费用统统退回去。这样一来,竟造成了一种“办不成就退款”、“讲信用、不骗人”的假象,以致吸引了更多人上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