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家在大茅坪镇红垭村,房屋是很久前修的土房,现在成了危房。我想翻建土房,到镇上去审批,回复说是规划地区不能修建。我该怎么办?
巴州区大茅坪镇人民政府回复:经查,方先生于2014年7月向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自家老屋地基上新建房屋,经镇规划所进行现场勘察,由于方先生家老屋所处位置在《巴中市巴州区大茅坪镇总体规划(2011-2030)》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实施办法(2012年修订本)》、《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巴中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方先生不能在老屋地基上新建房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向方先生提出如下建议:1.如本人及家人愿意,可在规划区外自建新建住房,审批程序为:将新建住房申请手续交镇政府,由镇政府进行审批后修建,但原宅基地必须复耕。2.如您本人及家人需在规划区内新建房,必须进行联建,其联建户需超过3户以上,审批程序为:先由本人及联建住户将联建住房申请交镇政府,经镇政府报区规划局审批同意后方可修建。